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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城市流动名片,公务用车作表率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专报

2021-02-05 17:30  |  来源: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全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市容环境,打造城市流动名片的有力举措。公务用车作为全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对外形象,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公务用车车容车貌管理,自全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启动以来,我局迅速响应,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

一、率先行动,努力营造整治氛围。

1月8日,张文彤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对全市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行动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当天下午随即下发《关于落实全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至各区及市直各单位,要求各区公车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对区内各单位公务用车清洁管理工作的督导责任,市直党政机关带头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公务用车清洁管理责任,发挥公务用车在全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二、组建专班,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1月15日,“全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后,我局牵头组建了由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妇女联合会、民革武汉市委员会、市档案馆共同组成的全市党政机关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将市级94家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单位属性进行分组,专班组成单位即为每组的牵头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重点督导各成员单位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也相应建立了工作专班,负责区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整治督导工作。

三、建章立制,周密部署整治工作。

一是制定《全市党政机关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指导市直各单位制定落实公务用车保洁责任制度,做好单位公务用车清洁管理工作,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单位建立车辆冲洗点。二是制定《市直单位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检查时间安排表》和《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检查情况表》,形成单位自查与专班抽查相结合的每周检查机制,要求市直各单位每周三报送公务用车保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同时,将市直各单位按照市委机构、市政府机构、参公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市属事业单位等不同属性进行分类,全市党政机关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每周对一个类别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

四、突出重点,强化实地督导检查。

1月11日以来,我局已开展了四次专项检查行动,涵盖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以及市综合执法执勤保障平台等11个单位1079台车。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均已制定公务用车清洁管理制度,现场查看公务用车车辆外观整洁,车厢干净卫生,号牌完整清晰,公车标识明显,停车规范有序,有效落实了本单位清洁管理责任以及对直属单位的督导责任,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整治卓有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整治力度,一是陆续对市政府机构其他部门、参公事业单位、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二是联合市文明办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布倡议书,倡导除公务用车外,干部职工私家车也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干净;三是开展“文明迎新春,公车作表率”行动,联合市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专班对上路行驶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情况开展动态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推动全市党政机关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更显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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