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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

2021-07-28 17:00  |  来源:国管局
索 引 号 MB1876805/2020-888727 发布日期 2021-07-28
发布机构 国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国管局制定了《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7月1日印发。

  《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的进展,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的九大重点任务。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扎实开展重要专项任务和重点改革;积极推进立法工作,规范机构职能,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强化机关运行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坚持服务宗旨,创新保障方式,服务保障水平迈上了新台阶。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规划》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难得机遇和新的挑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三个条例,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职能、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高效保障机关运行,为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和“四型”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规划》指出,到2020年,现代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机关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机关运行保障更加有力,机关事务重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职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的九大重点任务。

  一是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提高经费保障效益。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加强各部门用于保障机关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管理,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申报预算和安排开支。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会议管理制度,加强会议计划和备案管理,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会议开支标准,规范会议费支出。完善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机制。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推动将机关运行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一下达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预算科目或者增设专门的预算功能分类科目,统一核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体系,充分发挥预算编制依据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建立开支标准动态调整和对应衔接机制。协调推动在预决算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机关运行经费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表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强化机关运行经费绩效管理,研究构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区开展绩效评价。落实国务院关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要求,配合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合理配比收入费用,制定机关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办法,准确核算机关运行成本。

  二是实行全流程管理,强化资产保障。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机关资产配置计划管理,分类制定配置标准。推行机关资产统计报告、清查盘点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闲置资产统一调剂机制。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推广竞价方式处置资产,建立健全机关资产处置平台运行机制。分类完善软件等专项资产管理制度。实行资产全流程管理。建立资产管理来源可循、使用状态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追溯体系。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资产信息码、卡片、台账等基础工作。健全资产配置、入库、保管、领用、交回、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机制,落实资产占有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强资产变动手续管理,严格资产账目确认程序。推进资产入账、销账与财务管理联动,实现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紧密结合。改进资产信息码的信息承载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运用电子标签技术加强资产管理。创新资产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推进资产处置事项网上办理,强化对产权转让、资产出租出借、资产报废等事项监管。建设和完善资产处置平台,培育竞争、制衡机制,把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纳入处置平台进行管理,推动资产评估与资产处置分离,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等事项和中介机构履约情况进行抽查,完善通报机制和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资产损失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保障行政需求。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按照中央部署,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办公用房,深化超标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推进党政机关出租办公用房收回工作,加强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强化已腾退办公用房的统筹管理使用,解决清理后资源闲置问题,通过调整功能、改变用途等方式,实现化零为整、相对集中、方便使用、物尽其用。创新办公用房统筹管理。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办公用房主管部门的权责,把住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审批、资金来源、标准、监督等主要环节,推进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维修改造、统一处置、统一物业规范。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维修标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制度,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资源统筹、标准统一、集约高效、监督有力。改革办公用房配置方式,探索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推进物业费、维修费、租用费等办公用房运行维护经费预算管理与实物资产管理相结合,强化使用单位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研究制定办公区物业管理和服务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物业统一管理。探索通过置换、拍卖、建立出租平台统一招租、改变使用功能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办公用房,及时淘汰不适合行政办公的房产,加强对办公用房资源的统筹使用管理、分类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资产台账,实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做好办公用房保障管理。整合盘活存量办公用房,拓宽供给渠道,探索采取租用、置换等方式筹措房源,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做好政府换届和机构改革后办公用房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改善办公环境;推动重要经济目标办公用房有计划、有步骤实施防护改造。推动相对集中办公区会议室、食堂、停车场、充电桩、活动场所、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等公共资源共享共用,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以向社会公众开放,进一步提高利用效率。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预留发展用地,适时调整优化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布局,推动相对集中、分布合理的中央政务办公区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培训疗养机构办公用房管理。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安排处置工作,逐步实现办公场所独立,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脱钩过渡期间,合理安排和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保障改革顺利实施。参与推进党政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对培训疗养机构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以及相关资源,按照规定进行清理腾退或者统筹调整使用。

  四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绿色发展。开展绿色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公共机构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空调通风系统、北方采暖地区供热系统计量等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办公行动,提高办公环境绿色化水平,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开展绿色食堂行动,大力推广食堂节能节水设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加强数据中心机房节能管理,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开展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实施节能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要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实施既有锅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推进锅炉系统的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化管理。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和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施节地节水工程,严格落实土地规划利用法律法规,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全部省直机关和5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有中央空调、独立食堂、公共浴室及游泳馆的,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再创建3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鼓励各地区开展省级、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动态评选200家能效领跑者;开展节约型办公区建设,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全面建成节约型办公区。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推进依法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节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用好市场机制,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特点,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分类评价标准,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突出重点管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确定重点用能单位的划分标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加强指导监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五是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配合推进企事业单位、驻地方垂管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到2018年基本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核定保留公务用车编制,公开规范处置取消车辆,配合做好改革情况督查、第三方评估工作。通过改革切实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规范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聚焦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修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构建系统全面、务实管用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创新管理服务手段,加强保留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做好单车运行费用绩效评价工作,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更新指标。加大国产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省部级干部用车和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配备更新时全部使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搭建服务平台,整合保障资源,为公务出行提供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多样化保障。推动保留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建设,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率。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保障公务出行,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设立过渡性汽车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推动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工作。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协调交通管理部门,优化公交、地铁、轻轨线路站点,在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提供定制化交通服务,加大公共交通对公务出行的保障力度。倡导公务人员短距离绿色公务出行。

  六是加快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眼于更好履行管理保障服务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力度,凡不涉密的后勤服务项目都应当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向市场购买服务,机制要灵活高效,标准要规范严格,制定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实施办法和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统一规范购买后勤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等,指导和督促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同级部门按照规范化流程购买服务、优化服务、监管服务,开展绩效评价。协调有关部门将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推进经营类后勤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与所属(办)企业脱钩改革等部署,推进经营类后勤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实行后勤服务企业集团化运营,探索建立组织形式灵活、运行更加高效的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机制。规范优化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后勤服务项目标准和操作规范,研究制定后勤服务监管和考评办法,进一步优化后勤服务,创新服务保障方式,不断提升后勤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加强机关餐饮服务和健康管理,推动健康机关建设。

  七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廉洁节俭保障公务活动。提高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节约高效保障公务活动顺畅开展。推动各地区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积极发挥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推进各地区完善公务接待配套制度和开支标准体系并进行动态调整,做好与差旅制度的衔接。组织开展公务接待专项调研,定期进行工作交流。推动各地区对招商引资等因公接待活动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接待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工作交流机制,采取全国会议、工作座谈、地区片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接待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节俭务实、安全高效做好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总务和会务服务工作。加强服务保障协调联动,形成统一牵头、多方协作、全程监管、事后问效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实现保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增强特色化、人性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提升保障能力,确保重大会议活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推进机关接待服务社会化。坚持市场化方向,健全机关接待服务场所经营机制,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机关接待服务场所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出行等服务,逐步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

  八是加快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保障。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系统总结评估三个条例贯彻实施成效,研究推动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强化机关运行保障的法律约束。加强三个条例实施的规章建设,研究制定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的部门规章,推动各省(区、市)均出台机关事务管理地方政府规章。加快制定修订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优化制定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制度标准后评估和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相对完备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管理保障服务。结合“七五”普法,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据三个条例和规章制度实施管理保障服务。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限时办结;对取消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事项,做好衔接、提高服务水平。清理规范行政许可相关服务事项,建立健全中介机构选用制度。依法规范各地驻京(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强化廉政问责。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强化刚性约束,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实现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服务经营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内部审计监督,针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针对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开展审计。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廉政问责力度,防范廉政风险。

  九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职能建设。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加快建立健全统一集中、资源统筹、集约高效的现代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机关事务系统职能建设,依法推动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健全和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和机关后勤管理等基本职能,探索和拓展机关运行专项经费、通用资产、公务接待、政府集中采购、住房资金管理等职能领域,逐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系统调查研究、经验交流、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理论文化建设。创新机关事务理论研究模式,依托高校和科研单位,通过《中国行政管理》《中国机关后勤》等渠道面向全社会、机关事务系统开展研究课题申报,深化机关事务领域基础理论、前沿课题和重大问题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创新、有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及时推广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符合机关事务工作特点的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机关事务文化建设,总结传承优良传统,积极培育和提炼具有时代特色的机关事务核心价值理念,为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加强机关事务工作领域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化建设作为机关事务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举措,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人才综合素质,引进和充实服务经营、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机关事务人才队伍。拓宽视野选拔人才,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核心业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优化人才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不拘一格使用人才,推动机关事务系统内外人才交流,做到人岗相适、用当其时。科学评价激励人才,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统筹机关事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训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幅提升整体素质。实施精准化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建立机关事务工作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探索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学科教育,完善继续教育机制,进一步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及互联网平台,促进互联网与机关事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电子政务专有云。统筹规划机关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机关财务、资产、房地产、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形成统一的业务协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大数据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应用,建设统一的机关事务数据中心,建立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形成数据资源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推进机关事务数据共享开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强化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的保密安全防护措施,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确保网络、应用系统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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