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76805/2024-12968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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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管文〔2024〕1号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
和2024年工作要点
过去一年,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部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践行“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全力以赴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引领培根铸魂时代使命
1.加强政治和思想建设,坚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组织专题读书班1期、集中研学9场、专题辅导2场;制定《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班子成员率队赴上海、青岛、重庆等城市学习,深入科农村、苗栗社区、金门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活动20余次,制定调研清单12项、聚焦解决民生实事3项,推动7个堵点难点问题答题破局;形成《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5项工作制度。二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改完善《中共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暂行办法》,制发《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级责任清单,形成“三级书记抓党建”格局;接受十四届市委第五轮政治巡察,针对巡察反馈的39个面上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刀刃向内、见底清零完成整改;开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治生态分析,及时向市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召开党组会13次,集体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5项;召开关于领导班子、主题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2.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局各支部(总支)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四学四提升”专项思想政治工作方案,组织党员赴红色基地参观学习;完成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在职党员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严格落实定期巡检和考评,督导检查各支部党费交纳、“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896人(次),处级以上干部联系服务企业16人(次),联合对口社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投入6万余元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走访慰问牺牲党员家属、困难党员、社区困难群众。二是建设堪当新时代重任的干部队伍。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4名,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5名(试用期转正定级2名),交流调入事业干部1名,年内晋升公务员职级9名;按季度开展局机关履职尽责考核,评选履职尽责“好”等次25人,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指导完成5名局属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上岗;三是落实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党组成员带头深入企业,广交党外朋友,支持党外人士参政议政,主办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推荐1名民革党员至民革武汉市委员会任职。
3.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正风肃纪。一是及时处置问题线索,依纪处理2名酒驾醉驾违纪职工;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专项治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提醒教育4人次。二是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建设“红管家”清廉机关品牌,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每月一案”学习12次;联合派驻纪检组组织党员干部50余人次赴省直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廉政教育“青年接力讲”,局青年干部获“江城清风”演讲比赛三等奖。三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组“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9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专责,推进年度10项重点工作监督落实,主动接受驻点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9项。
(二)持续攻坚盘活资产,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升级提速
一是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全市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全市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专题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组建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专班,打通路障,解决堵点,定期通报各单位权属登记工作进度排名,办理工作由“齐步跑”全面升级为“提速跑”,65家市直单位房产已完成权属统一登记面积88.77万平方米,市直机关本级办公用房登记完成比例达76.41%。二是开展办公资产“颗粒归仓”行动,启动开展市直机关房地产实勘实测及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累计进场44家市直机关,完成191.75万平方米房地产基础信息测绘。三是促进闲置房产盘活利用,通过维修改造、存量调剂等手段,盘活翰林大厦、东方商都、金桥大道34号、常青路58号等5.1万平方米闲置房产,清理25处市直单位低效闲置房产共1.46万平方米,组织实施对翰林大厦办公楼的维修改造,解决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8家单位的办公用房需求。积极研究委托运营、置换、出租等路径,处置低效闲置房产,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能。通过统一登记、统一调剂沿江大道市直单位办公用房,可清理腾退汉口历史风貌区内重要节点优质房产资源,为推进风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化拓展改革创新,提升公务用车监管保障效能
一是创新拓展公车信息化平台服务能力。打造数字化公车服务平台,增设公车业务“一网通”线上办理功能,信息化平台由单一监管向服务与监管并重转变,实现车辆编制、车辆更新、车辆处置、号牌管理等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各单位更方便更周全,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创新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将市政府要求服务企业推动经济发展落到实处,在党政机关举办首届汉产新能源汽车推介会,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000余人参观体验车展。加强对各区新能源车推广宣传指导力度,对新能源车推广应用不力的区进行通报,协调东风、通用等企业推出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的新能源车型,2023年市直机关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67%,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创新公务用车使用监管模式。落实线上检查、现场抽查、节日监管、重点核查等监管方式,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武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全市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规范执法执勤保障平台用车,办理公车投诉信访件153起,群众满意率100%,进一步提升各单位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担当。
(四)加强节约示范引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节能创建成果丰富,全市169家单位被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4部门认定建成第三批节约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95.24%。指导13家试点单位创建绿色低碳星级机关,打造绿色低碳转型示范样板。印发《市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低碳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推动市公安局办公楼、江汉区北湖街等8家单位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指导完成市法院等5家单位8个节能改造项目共计3.75万方。二是夯实节能管理工作基础,完善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可实时监测92家市直单位能耗情况。开展“无废机关”建设,率先在省内出台无废机关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相关工作经验被媒体宣传,282家市区单位建成“无废机关”“无废事业单位”。三是积极推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联合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推动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市中心医院等6家单位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合同金额约5.6亿元(占全省近三分之一),合同期内减碳约3.1万吨。
(五)强化机关运行保障,努力践行“两个更好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机关事务部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着力提升市委机关及领导生活区保障服务水平。完成市委大院办公用房、公共区域及道路设施零星维修172项;实施领导生活区绿化、道路、设备等方面品质提升改造,确保服务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稳定;建立错峰服务机制,通过对报修项目的分析研判、分类实施,实现“只见服务不见人”的“零打扰”服务;成立党员先锋队,实现应急突发抢修“零险情”;规范完善设施设备安全巡查流程,确保安全生产运行“零事故”。二是加强会务印务餐饮服务管理。及时掌握重要政务会议信息,提前介入,超前服务,确保优质高效,全年完成各类政务会议1227场;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工作,保障党政机关重要文件及时印发无差错;优化市委第二食堂运营管理,全年保障11家单位及市级工作专班就餐,接待进餐人数65000余人次,提高就餐满意度和体验感。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办实事,引进央企进村投资,发展生态农业。打造全省一条鱼“沙滩鳢”养殖基地,年产量80万尾。推进村民开展“稻一虾一憨”套养,有力促进农户收入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挑战。一是办公用房权属统一难度大,我市党政机关房产半数以上存在手续不齐、证实不符、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办证所需历史资料查询收集、重新进行宗地测绘、房产测绘及权籍调查、消防审查等手续流程长、障碍多。二是办公用房闲置资源处理难度大,闲置房产大多不适合作为办公用房调剂使用,处置政策支撑不足,划转盘活路径障碍较多。三是新能源车应用推广难度大,一方面各区各单位对新能源车应用认识不高,另一方面缺乏财政资金,财政每年保障更新车辆数占车辆总数比例约4%左右。四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缺乏激励机制,老旧建筑节能改造缺乏资金支持。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新的奋斗、新的进发,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在新的起点上,全局上下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在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贡献更大力量。
(一)始终不渝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将党的战略部署贯穿机关事务全局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两个更好服务”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二是深化拓展“红管家”党建品牌创建,开展争创新时代英雄城市先锋队活动,打造“一支部一特色”,持续构建“3+1+N”党建品牌矩阵。三是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做好公房、公车、采购、食堂、印务等岗位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组织直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做好廉政风险防范。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两个更好服务”的政治责任感
一是推进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重点优化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路径,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和统筹协调力度,力争2024年底(提前一年)完成市直党政机关本级及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办公资产管理效能。重点加大实物房产接收管理力度,采取出租、委托运营等方式提升资产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分类指导,促进闲置房产盘活利用。重点研究制定市直机关闲置房产盘活政策,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为资产高效利用、集中处置、发挥效益提供政策保障。四是推动市直机关保障性住房试点建设工作。五是组织市直机关房产测绘数据采集,形成数字成果,推进房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三)准确把握机关事务职能定位,对标一流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聚焦“勤俭办一切事”,实行规范保障。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基本办公为原则,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维修内容和维修标准,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和更新,实现降低行政成本和提升保障效能“双推进”。二是聚焦助推经济转型,实行创新保障。确保党政机关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采取第三方运营方式,建立完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保障平台,保障城管、环保等执法用车全覆盖,服务机构改革,确保机构调整,公车使用保障不断档。三是聚焦服务满意率提升,实行优质保障。对标提质,树立细致精致极致服务理念,谋划实施一批环境提升项目,强化供电、供气、供水、消防、安保“五安全”,突出食堂、物业、绿化、交通、节庆“五管理”,优化全市重大活动车辆应急服务和政务会议场所保障办法,推进“错峰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四是加强对区级公车主管部门的指导,提高区级公车使用监管水平。五是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功能应用。
(四)始终坚持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方向,守正创新提升机关事务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机关事务法治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武汉市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推动《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借势借力创新课题研究方式,努力将研究成果转化指导机关事务实际工作;推进机关事务标准研制。二是深化治理模式改革创新。探索形成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的全周期管理模式,构建公务用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监督的全链条监管模式,打造后勤保障统一项目实施、统一经费归口、统一资源共享的联勤保障模式,制定市级公物仓管理办法,推动公物仓线上线下运行,推进党政机关长期闲置办公设施设备的循环利用。三是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节能降碳中的关键作用,加快建设绿色低碳星级示范机关。
(五)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会务服务及车辆保障。二是压实责任,优化市委大院维修流程,落实“精、严、细、实、快”工作要求,为53号院提供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37号院和永清庭苑业委会作用,加强监管和巡查,反馈问题处置率100%,后勤服务满意率100%。三是优化市委机关第二食堂运营管理模式,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管力度,努力提高就餐环境和服务水平。四是文印中心实现产值1800万元,年纯利润增长5%,为党政机关提供优质的文印服务保障。五是加强公物仓的管理应用,提高其他闲置资产使用效益。六是助推产业兴农,巩固乡村振兴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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