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无障碍|繁体|武汉市人民政府|登录|注册

《武汉市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09-02 08:30  |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876805/2022-00963 发布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管文〔2021〕64号)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武汉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武汉市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机关事务工作抢抓机遇、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武汉市机关事务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一体两翼”(集中统一管理为主体,标准化、信息化为支撑)发展战略,坚持“两高三致”(高质量、高标准,细致、精致、极致)工作理念,着眼武汉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夯实发展基础,对标对表赶超,打造区域特色,推动“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贡献力量。

二、《意见》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保障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机关运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建立和完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厘清工作职责,形成机关事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后勤服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供给的新格局。

——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研究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的系列标准规范,做到管理有指南、保障有规则、服务有标准。将“互联网+”、大数据融入机关事务各业务领域,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明显加强。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法及配套制度建设,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以法治思维促进保障和管理服务规范化。

——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持续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动实施《武汉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育、选、管、用机制。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弘扬“两高三致”工作理念,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努力培育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化机关事务基础理论研究。

三、《意见》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高质量发展

1.提升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1)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

(2)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3)盘活办公用房存量资源,推行配套服务设施集约共享。

2.夯实公务用车管理基础,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

(1)加强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2)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管理。

(3)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

(4)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监管。

3.倡导绿色低碳,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

(1)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力争到2025年100%区级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到2025年,建成1-2家近零碳试点机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2)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

(3)推广节能技术创新应用。

(4)加大节能宣传和监督考核力度。

4.推进后勤服务改革,构建服务保障新格局

(1)全面落实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改革。

(2)探索后勤保障服务新模式。

(3)加强后勤保障服务的监督管理。

(4)推动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

(二)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进程

1.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

2.加强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

3.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

四、《意见》的相关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治引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化队伍建设。

(四)抓好规划实施。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