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两个更好服务”目标导向,以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学深悟透。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建立健全党组、支部、党员“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中研学讨论、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9次,夯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思想根基。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电子屏幕、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进行宣传和学习,并按要求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系统普法,营造良好氛围。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制定《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和我局《2024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明确学法普法任务、分解学法普法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及时传达年度工作要求,鼓励学习对象通过在线形式和平台积极学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业务培训、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议、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以及“世界粮食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专题活动中,宣传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邀请专家现场解读,制作宣传图片、展播宣传视频,引导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做到带头落实,发挥示范效应。局政策法规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受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通报表扬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三)强化职责履行,落实依法行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总体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推进和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召开局党组会4次、局长办公会3次调度有关工作,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并采取述职述法、会议调研等形式进行检查督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主动面向市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征求意见建议。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解决处理各类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50余件。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局党组发文8个,均已按要求及时报备,无党内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将“加强机关事务法治体系建设”列为2024年度局工作要点重要内容,与机关事务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实现我市机关事务领域综合性制度“零的突破”。配套制定《武汉市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武汉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武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和标准,为依法治理、规范管理提供支撑。
(五)强化服务保障,助力惠民惠企。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对口帮扶的江夏区湖泗街科农村,上门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指导发展沙塘鳢、稻虾憨立体种养、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等,助力乡村振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保持与19家结对帮扶企业的联系,解读政府扶持政策,协助企业纾困解难。与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东风乘用车公司、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等建立合作关系、在共办实事、党员交流等方面互帮互助。举办新能源汽车推介会,助力车企拓宽销路、持续发展。开展机关事务“红色管家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常态化下沉社区、对口联系社区等,做好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回应群众期待。
二、2025年工作重点
(一)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法规,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监督力度。
(三)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和日常教育,提升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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