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1-11 |
|---|---|---|---|
| 发布机构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全市(含各区)公共机构2486家,其中市本级公共机构442家,年耗能5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26家。
完成节能指标。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示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2%,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3.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8%的目标任务。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市67家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77%,超额完成60%的年度目标。组织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提出年内分类全覆盖的要求,20家单位正在计划或者即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推进节能创建。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下发《关于2019-2020年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示范单位创建进行部署。组织了30家公共机构参加市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并遴选其中的7家、16家分别参加国家级、省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2019年创建39家省级节水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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