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无障碍|繁体|武汉市人民政府|登录|注册

政策解读: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

2019-10-14 10:00  |  来源: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我省制定了《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为切实增强部门联动,迅速掀起全民广泛参与的热潮,今天特请省政府副秘书长费德平同志、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同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同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国斌同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宁同志,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梅勇同志,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顺年同志,向大家介绍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请省政府副秘书长费德平介绍《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及要求;

  省政府副秘书长费德平: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和起草经过。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关系资源节约利用,也是社会文明水平提升的重要体现。今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6月10日,省委常委会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8月2日,省政府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8月10日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坚持城乡统筹、整体推进的原则,标志着我省在以往实施垃圾分类的基础上,从试点垃圾分类阶段走向全面实行垃圾分类阶段。

  垃圾分类工作事关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事关生活质量和文明水平提升,是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与我们正在推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长江大保护工作一脉相承,也是我们抓好城乡垃圾无害化治理的根本举措,直接关系到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在拟制方案中,我们紧紧围绕这个核心关键,赴省内外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和专家意见。万勇副省长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研究。8月2日,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照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直至印发。

  方案的出台,只是我们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一小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大家要切实增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实践,是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文明的重要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魅力的有力举措,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实实在在地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费德平秘书长。

  请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同志解读《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

  现将《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过程

  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5月中旬我们就启动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我们立足找问题、补短板、求实效,广泛开展调研,全面评估我省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和困难问题,先后赴浙江、江苏等地调研,学习先进省市经验,同时充分征求市民、专家、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县政府意见建议。8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0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按照国办方案和9部委通知要求,借鉴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经验,在强调城乡一体开展分类的同时,注重把握重点城市、设区城市和县市差别,城市和农村的差别,确定不同城市工作目标。

  2020年,武汉市、宜昌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襄阳市建成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设区城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成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市)选择1个社区和1个乡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仙桃市、京山市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2年,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襄阳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全覆盖,至少有1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至少有2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少有5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00个,分类示范村1000个。

  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500个,分类示范村2000个。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顶层设计。《实施方案》提出要做好制度设计,省级要做好分类规划和技术导则,指导各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州、县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公共机构要率先示范,逐步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住小区要坚持整区域推进,以街道、乡镇为单元,开展示范片区建设,以示范效应引领全面推进。

  (二)推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注重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采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从严实施“限塑令”、倡导“光盘行动”等措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通过加强装修垃圾、废弃蔬菜果蔬资源化利用和禁止非生活源固体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减少末端处置量。

  (三)确定分类方式。根据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和处置特点,以简便易行、群众容易接受为原则,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7月29日,我们通过“湖北日报微信公众号”、“湖北日报微博”、“湖北日报APP”等途径对生活垃圾四分类名称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统计结果,近七成民众支持该分类方法。

  (四)完善分类体系。按照四分类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加快推进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确保环境安全;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就近进行生态堆肥处理;推进其他垃圾处理方式转型,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五)加强法制保障。法制保障是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前提,《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省级城乡生活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推动设区城市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同时提出要建立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支持政策等。

  (六)强化宣传引导。一是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夯实学校教育基础。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引导、指导和督导居民准确分类与投放。四是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七)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总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省政府对各市州、县市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省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上下联动,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意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惩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以及社区和农村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李昌海厅长。

  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同志发言;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

  生活垃圾处理关系千家万户,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近年来,在推进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生态环境厅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作为约束性指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作为预期性指标,实行目标责任量化考核。二是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为重点,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试点工作,仙桃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武汉千子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入国家试点推荐案例。三是规范垃圾处理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四是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全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132家,核准年经营总规模367万吨。五是发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业。建成并获得国家基金补贴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7家,年拆解处理能力1620万台,规模居全国第一。六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推行“户分类-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污染物源头减量,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正迎来最好时机。我厅将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让群众了解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都属于有害垃圾,提高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二是带头实行垃圾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管理机构、责任人员、工作内容、考核要求等,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规范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名录,发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推动有害垃圾处置体系与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有效衔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其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控制标准管理。

  四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将垃圾分类的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不定期、双随机固体废物专项执法行动,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五是持续开展清废行动。按照“清理、溯源、处罚、追责”的原则,采取挂账销号、信息公开、挂牌督办、现场核查等措施,督促排查发现的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不留环境隐患。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李瑞勤同志。

  请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国斌同志发言;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国斌:

  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垃圾分类重要部署,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积极开展学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良好行为习惯。

  2.培育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将学生资源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意识纳入中小学有效德育五大目标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各个方面、各项环节。加大学生绿色文明教育情况的考核权重,通过日常德育,引导学生文明雅行的生活方式,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培养学生教育学生勤俭节约、爱护环境、节约资源低碳生活的现代文明意识。积极报道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努力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结合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举办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手抄报、“小手拉大手,给父母的一封信”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中去,并从学生向家庭、从学校向社会延伸。

  4.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积极做好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餐厨剩余物等易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实施垃圾分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省教育厅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迅速掀起全省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热潮,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建设美丽湖北做出积极的贡献!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黄国斌同志。

  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宁同志发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宁:

  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以来,按照国管局和省政府相关部署,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率先组织启动省直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探索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已初步形成省直党政机关和武汉、宜昌、襄阳等试点城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各市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扩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着力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顺畅、处理有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努力完成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龙宁同志。

  请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梅勇同志发言;

  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梅勇:

  全省供销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为改善我省人居环境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一是发展基层回收网点。对已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升级,规范化经营;坚持开放办社,对社会回收站点进行整合;依托供销社基层组织恢复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一网多用”。二是加快建设区域分拣中心。对已建成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着力提升综合分拣处理能力;对在建和计划建设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做好项目规划和功能设计。三是增强产业园区带动能力。不断推进提升蕲春、汉川、谷城、荆门、恩施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利用等业务,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装备、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分拣加工精细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率。

  二、大力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发挥省再生资源集团公司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同业经营企业的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合,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骨干企业集中,尽快培育形成一批回收网络完整、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控制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环保型龙头企业。采取开放办社的办法,大力培育和做强县域再生资源骨干企业,完善回收网络,兴建专用设施,整合各种资源,提升县域骨干企业运营能力。

  三、积极探索“两网融合”。发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发挥供销社在传统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废塑料、废纸、废玻璃、旧家具等低值物回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鼓励省、市、县三级供销社企业联合成立合资运营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授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垃圾清运、社区保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梅勇同志。

  下面请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顺年同志发言;

  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顺年: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垃圾虽小,却牵着民生,连着文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部署,结合时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高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准确率,构建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一、统筹推进,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准确率

  1、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作用,2020年底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红色物业作用,以街道、社区为单元高标准推进,提高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020年底社区覆盖率达到85%以上。及时总结好的模式、经验和方法,推出一批示范典型,让每一个市民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四率”。

  2、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程,力争今年10月出台,尽快进入强制分类阶段,做到垃圾分类有法可依。同时争取市人大支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力争尽快出台。

  3、加强宣传引导。已经会同市文明办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进一步凝聚宣传力量,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垃圾分类常识普及力度,通过“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宣传“五进”等活动,最大程度调动单位和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垃圾处理场所建设运行全过程对公众开放,排放监测数据对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

  二、规范管理,全面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4、规范分类容器设置。按照简明易懂原则,结合垃圾分类要求,规范道路、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等垃圾分类容器标识和颜色。科学确定道路和公共场所垃圾容器设置,具备条件的实行退桶入院,不具备条件的,应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观瞻的部位设置;设置在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桶视情选用易清洗材料加装装饰罩,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5、提升垃圾清运水平。一是配齐配足分类清运车辆,加大现有车辆更新、维修、技改力度,全面排查,更新一批老旧、变形、滴漏严重的车辆,及时更换破损、老化的密封圈和污水箱。二是加大市场化推进力度,培育、引进优质清运企业,形成标准高、监管严的清运体系;清理规范现有垃圾清运市场,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新增路段或部分时段的清运任务交由社会化企业实施。三是加强驾驶人员培训,每日检查车厢密闭情况,确保收运全程车身清洁、无跑冒滴漏现象。

  6、规范垃圾转运管理。一是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推进现有转运站升级改造,所有转运站必须具备挤压脱水功能,具备条件的实施干湿垃圾分类转运改造,并安装生化处理设施。二是规范垃圾转运行为,已实施垃圾分类的区域严格落实干湿垃圾分类收运,配齐配足分类运输车辆,严禁混装混运现象;“车对车”转运必须在转运站内进行,不得实施当街转运,避免异味扰民。

  三、创新思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7、实施现有垃圾处理场所提标升级。按照环境友好的要求,抓紧开展全市13处垃圾处理场所环境整治和提标升级工程,研究开展陈家冲、长山口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填埋场地覆绿美化工作。

  8、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坚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研究多途径、多渠道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对确需建设或改造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项目所在区政府按照“属地化、市场化、智能化”要求,采用最高标准、最优工艺,积极稳妥推进,着力构建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超大城市垃圾处理体系。

  9、推进湿垃圾就近资源化利用试点。学习上海等城市经验,创新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思路,研究推进湿垃圾生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技术导则和支持政策,在实行雨污分流的居民小区、垃圾转运站、农贸市场、果蔬市场等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广,实现最大限度的垃圾减量。

  10、加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引入市场化机制,研究制定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的意见、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规划,完善回收体系和扶持政策。组织各区建设大件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支付宝平台作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利用模式。

  四、强化支撑,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体系

  11、强化经费保障。市、区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财政保障,加大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资金投入,加强分类容器、收运车辆的更新维护和转运设备、处理场所的建设提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明确生态补偿经费来源、管理方式与使用范围,指导各区对垃圾处理场所周边道路、村湾、社区等实施环境美化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从源头防范化解邻避效应。

  12、强化科技支撑。整合现有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等各信息平台资源,构建垃圾收运处理全流程、全环节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谢谢李顺年同志,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先介绍一下自己所在的媒体名称。

  湖北日报记者:李昌海厅长您好!作为全省城乡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将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

  省住建厅将强化牵头部门的责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

  (一)加强技术指导。针对垃圾分类怎么分、都有哪些具体要求,我厅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技术导则》,即将印发各地施行。《导则》对城乡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都有明确要求,对全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为确保《导则》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还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表,对各阶段垃圾分类情况适时进行评价。

  (二)推进分类立法。省委常委会已经同意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优先纳入省级立法项目。我们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抓紧调研和论证,力争9月底前编制完成省级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并报送省人大,争取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

  (三)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垃圾投放点、收集点,配足配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二是加快分类运输设施建设。按四分类要求配置运输车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杜绝“混装混运”现象。三是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做好协调,落实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相关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满足分类处理需求,保障分类垃圾有地可去。特别是要推进处理方式转型,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依靠社区(行政村)基层党组织,统筹居委会、村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力量,发动党员干部、热心群众、志愿者等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五)加强监督考核。我们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为示范社区和示范行政村的,争取政府支持,予以奖补;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人民网记者:李瑞勤厅长好!生态环境厅如何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加快对有害垃圾等危废设施的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

  这个问题涉及两个危险废物管理的方面,一个是如何强化监管能力,一个是如何提升处置能力,下面分开来回答。

  对第一个问题,我们将从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完善监管体系。以固废法修订为契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将违法企业纳入环保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开展联合惩戒。三是加强全过程管理。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加强危险废物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四是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应用,实现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跟踪监管。

  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明确,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有害垃圾,在未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在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只有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余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对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到第二个问题一并回答。一是做好摸底排查。运用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科学评估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二是推进源头减排。加强重点产废行业的整治提升,加快淘汰搬迁改造一批工艺落后、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拓宽危险综合利用渠道,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效减少源头固体废物产生量。三是统筹能力建设。督导各地根据本行政辖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划,畅通危险废物出路。鼓励对量小面广的社会源危险废物,探索建立集中收集、分类和转运体系。四是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缺口较大且短期内难以补足的地区,引导和规范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五是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试点企业在我省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

  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国斌厅长您好!教育厅将如何进一步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进课本,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在学校就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奠定良好的垃圾分类基础?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国斌:

  垃圾分类教育是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做好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工作。

  一是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普及率。利用宣传窗、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等媒介以及编印宣传手册等,在学校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让师生成为垃圾分类的知晓者、明白人。充分发挥巜道德与法治》巜生命安全》等国家和省级课程,以及生态环保校本课程的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认真开展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到2020年底,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二是在学校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实践。学校要制定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形式,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指导学校规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绿色校园。

  三是家校协同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向家长宣传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家庭发出倡议,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良好氛围,建设绿色家庭。

  长江日报记者:龙宁局长您好!当前,湖北正处于垃圾分类启动阶段,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如何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好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宁:

  围绕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好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机关事务局将采取以下重点举措:

  第一、带头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强化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宣传、教育、培训,宣传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责任,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

  第二、带头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大力推进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滴水。实行报废电器电子产品统一回收,可回收物精细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投放,专业回收,应收尽收。鼓励做到“能卖拿去卖、干湿要分开、有毒有害单独摆”。

  第三、带头推进横向、纵向、分片协同配合。加强与省市住建部门和辖区城管环卫部门衔接,形成有效的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机制。加强与省商务部门和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协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动教、科、文、卫、体等主管部门加强系统内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建立适应学校、医院、文体场馆实际需求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通过全省机关事务部门分片联系交流制度推动各市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总之,我们将推动全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早行动、早实施、早见效,为全社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好示范、做好表率。

  中国商报记者:梅勇主任您好!如何加强再生物资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

  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梅勇:

  充分发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垃圾分类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在收集环节,分别探索开展具有城市社区、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使可回收资源优先得到回收,尽量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回收环节,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废旧商品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在处理环节,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在环卫清运网络覆盖不到的地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基础,参与构建符合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发挥供销社在传统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废塑料、废纸、废玻璃、旧家具等低值物回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鼓励省、市、县三级供销社企业联合成立合资运营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授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垃圾清运、社区保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楚天交通广播记者:李顺年主任您好!作为全国第一批46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武汉市如何进一步提高单位和居民小区覆盖率?

  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顺年:

  我市作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之一,自2018年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建设生态化大武汉的重要抓手,坚持政府推动、市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牢牢抓住完善体系、创新机制、宣传发动、示范引领四个关键点,稳步有序推进分类工作。目前已在1.84万家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389个社区、482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居民115.64万户、约347万人。

  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和居民小区覆盖率,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持续扩大分类覆盖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新目标,提出新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类带头作用推进单位分类;以街道、社区为单元高标准推进居民小区分类;发挥社区党组织、红色物业的作用,强化示范引领,总结好模式、好经验在全市推广,实现今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社区、行政村达50%的年度目标。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制定《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凝聚宣传力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最大程度调动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推动习惯养成,真正让垃圾分类家家响应、人人动手。三是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研究多途径、多渠道垃圾处理方式,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今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和功能区每区建设至少3处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试点;提升清运体系,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处理问题;开展全市13处垃圾处理场所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加快干、湿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提标升级,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强化考核督办与整改落实;强化法制保障,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力争今年底出台,做到垃圾分类有法可依;落实资金投入,保障分类各环节规范运行;扩展垃圾分类智慧平台功能,加强运行监管,利用好支付宝垃圾分类回收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利用模式。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荣罕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嘉宾的解答。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其意义十分重大。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施策,各部门密切联动,各媒体主动配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迅速掀起人人参与的热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