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节约型机关创建统一部署,武汉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双碳”目标,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的,紧紧围绕创建标准,深入推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奋力开创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一、明确目标,全力推进。按照国家《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湖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至2022年底,力争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我们认真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主动自我加压,对标对表,经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宣传培训、检查指导和材料审核,高质量完成了创建目标任务。全市党政机关692家,已创建660家,创建比例为95.37%。其中市级党政机关76家,已创建76家, 创建比例为100%。区级党政机关617家,已创建584家, 创建比例为94.65%,提前超额完成国家、省要求的70%创建目标任务。
二、紧抓重点,精准发力。一是抓标准,按照创建行动整体方案,细化年度计划、对表对标标准,组织节能培训,解读创建标准、流程,按照“一单位一方案”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专项创建方案。二是抓宣传,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武汉市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实施方案(2021-2025)新闻发布会”上就“节约型机关建设”进行解答,带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期间印发节能宣传资料5000余套,制作节能宣传视频供各单位使用,营造浓厚氛围。三是抓落实,指导、检查、督办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节电、节水、节粮等规章制度,开展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大力推进绿色办公,鼓励绿色出行,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展示范点建设,巩固成效提升。
三、科技赋能,提档升级。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契机,全面启动绿色低碳机关建设,与三峡电能合作,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全市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并指导、带动各区开展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同时,启动绿色低碳机关综合能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对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智能管理,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理念不断增强。编制和印发《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编》,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得到广泛宣传和应用。
四、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组织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垃圾分类示范点(如在节能方面效果突出的市民之家,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方面效果突出的市纪委监委机关以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的长春街小学、武汉市第六医院等),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提高全市创建水平。今年,建成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3个,建成湖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1个,充分展示了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成果及经验做法,带动更多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消费,加强动态管理,广泛宣传引导,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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