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进2023年度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跟踪管理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相关市直单位维修项目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向相关单位送达了2023年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批复,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机关事务局房地产管理处向与会单位解读了有关工作要求,政策法规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就结合办公用房大中修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明确了工作意见。针对新形势下办公用房大中修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新要求,会议强调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办公用房使用单位作为大中修的实施主体,要准确把握项目节点,落实跟踪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维修项目的监管督导;二是依规推进项目实施,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采购规定,做到不超标准、不超范围、不超概算,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实施维修项目;三是遵循节能降碳原则,项目组织实施要统筹考虑既有建筑绿色低碳节能改造工作,提高党政机关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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