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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食堂

2025-08-18 15:26  |  来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法院2004年搬迁至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历经二十年,原有食堂设施设备陈旧、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就餐保障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实施《 武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措施(试行)》,市法院启动食堂综合升级改造工程,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食堂。在不停止供餐的情况下,历时半年,机关食堂从空间布局、成本控制、节能降耗、服务功能到文化氛围,完成了全方位的焕新蜕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管控成本

严格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食堂升级改造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原则。装修设计坚持简约实用,杜绝铺张浪费。市法院机关食堂升级改造完成后较批复的项目经费节约约10%。食堂设施配置优先选用节能设备,降低运营能耗供餐模式实行“精准化配餐”,根据就餐人数动态的调整菜品份量和品种,避免食材浪费,严格控制运营成本。

二、突出节能降耗,强化绿色理念

本次升级了油烟净化设备与隔油池,安装了新风处理系统,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减少空气污染。后厨的科学布局推进了厨余垃圾的分类和精细化处理。同时增设小型冷库,优化食材储存环境,保障食品安全,降低能源和食物损耗,增加了应急储备能力,与去年同期相比,电力降耗约25%,水及燃气降耗10%,厨余垃圾减少约15%循环利用100%

三、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强化全程监管

重新规划食品的生、熟、荤、素加工区域,杜绝交叉污染风险。更新加工餐具的清洗、消毒及相应保洁设施,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升级的明厨亮灶设计增加了食材加工过程的透明度,实现后厨操作全程可追溯、随时可监督。

四、优化就餐布局,提升服务质量

增设粉面明档取餐台,做到现做现食,满足了干警多元化的需求。合理规划并扩大就餐大厅空间,缓解就餐高峰期的人员拥挤等问题,提升了干警的就餐体验。同时对取餐、用餐、回收全流程进行集中化管理,提高了供餐效率,得到了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节约型机关食堂的建设,是市法院高标准打造节约型机关的重要一环,为下一步参评全国节约型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本系统和全市党政机关落实《 武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措施(试行)》,建设节约型机关食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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