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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

2021-09-01 08:30  |  来源: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索 引 号 MB1876805/2021-75653 发布日期 2021-09-01
发布机构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管文〔2021〕25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管文〔2021〕64号)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武汉市“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机关事务工作抢抓机遇、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武汉市机关事务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一体两翼”(集中统一管理为主体,标准化、信息化为支撑)发展战略,坚持“两高三致”(高质量、高标准,细致、精致、极致)工作理念,着眼武汉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夯实发展基础,对标对表赶超,打造区域特色,推动“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保障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机关运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建立和完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厘清工作职责,形成机关事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后勤服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供给的新格局。

——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研究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的系列标准规范,做到管理有指南、保障有规则、服务有标准。将“互联网+”、大数据融入机关事务各业务领域,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明显加强。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法及配套制度建设,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以法治思维促进保障和管理服务规范化。

——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持续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动实施《武汉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育、选、管、用机制。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弘扬“两高三致”工作理念,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努力培育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化机关事务基础理论研究。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高质量发展

1. 提升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1)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按照中央和湖北省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相关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和购置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规定,加大对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督导整改力度,加强办公用房租用管理,禁止违规占用、出借办公用房。

(2)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原则,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系。全面理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关系,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规范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流程,有效推动化解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严格履行办公用房配置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办公用房处置、大中修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3)盘活办公用房存量资源,推行配套服务设施集约共享。探索党政机关闲置办公用房处置的方式路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拍卖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加强资源统筹,提高利用效能。对清理腾退的超标、闲置办公用房,加大统筹力度,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合理调剂,集约高效利用。推进机关集中办公,共享利用档案室、会议室、网络机房、食堂、停车等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

2. 夯实公务用车管理基础,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

(1)加强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研究完善公车使用单位公务出行保障制度和规范标准。

(2)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管理。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法规制度,巩固完善公车改革成果。严格控制车辆总量,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完善报废更新审批程序,严守更新配备标准,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能。

(3)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加大公共交通对公务出行的保障力度,制定公务租车规范标准,规范公车租赁服务,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公务出行选择方案。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引导鼓励公务人员绿色低碳公务出行。

(4)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夯实公车日常管理基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公车使用监管力度,提升公车管理规范化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拓展公务用车使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果。

3. 倡导绿色低碳,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

(1)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持续做好机关节水、节电、节粮、节油、节纸等工作,力争到2025年100%区级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到2025年,建成1-2家近零碳试点机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2)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节能协同推进机制和节能联络员制度,强化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和系统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能耗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研究制定《武汉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配套实施方案,强化标准约束,开展能效对标检查。

(3)推广节能技术创新应用。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应用。推进公共机构供热、空调、电梯、智能高效照明、食堂、数据中心机房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绿色节能改造。区级以上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全部完成LED或高效照明灯具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

(4)加大节能宣传和监督考核力度。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绿色节能环保、生活垃圾分类、“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细化优化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加大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地区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保障节能目标任务落实。

4. 推进后勤服务改革,构建服务保障新格局

(1)全面落实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改革。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职责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武编〔2021〕10号)文件精神,组建精简、统一、高效的机关保障和服务中心,理清职责边界,明确职能职责,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经费归口、资源共享,实现管理与服务密切协同、高效运行。

(2)探索后勤保障服务新模式。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保障机制。探索驻点保障、平台保障等新模式。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服务社会化改革,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原则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重点实施好以机关食堂、物业绿化、会务服务、车辆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购买后勤服务保障改革。

(3)加强后勤保障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第三方审计。加强对经费、资产的管理。以效益和成本管理为核心,推进文印中心在生产、经营、营销、用人、用工、分配等方面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引进第三方评估管理机制,推进后勤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打造满意后勤、效能后勤、智慧后勤、品牌后勤上下功夫见成效。

(4)推动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路径,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研究公务员住房有关货币化补贴、周转房等保障政策。

(二)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进程

1. 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

紧紧围绕机关事务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标准,探索构建定位准确、规范有序、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注重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成果应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促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服务等管理更加规范、精细、高效。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强化教育培训、学术研讨,实现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常态化。

2. 加强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

推进智慧机关事务建设,整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服务的信息化功能,推进重要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确保核心业务数据的信息安全。建设示范智慧食堂,推进全市党政机关食堂、物业、安保的信息化建设,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动态化、精准化、规范化管理。

3. 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加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监督力度。推动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政治建设引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从政治上分析和把握机关事务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十四五”规划在机关事务工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职责分工,主动抓好相关重点任务的细化落实。

(三)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建设新时代“红管家”队伍,在“选”上树立鲜明导向、在“识”上务求精准科学、在“管”上突出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批符合机关事务发展要求、德才兼备的青年人才队伍。加强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商学院、市社会科学院、市标准化研究院合作,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建设水平,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业务工作提供指引。

(四)抓好规划实施。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总体目标,强化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已明确的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业务培训、座谈研讨、信息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享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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